宁夏试题资料

首页 > 宁夏大学生村官考试 > 试题资料

2018宁夏大学生村官法律常识备考:法律常识题(4.17)

宁夏华图 | 2018-04-17 15:23

收藏

  1.给付之诉是指对被告享有给付请求权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并不直接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某种给付。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确认之诉的是( )。

  A.刘某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赵某的学术论文有多处抄袭,赵某找到刘某理论,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刘某拒绝。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B. 女士为了侄子能够就近上学,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哥哥起诉离婚时,将该房屋列为婚后财产,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

  C.周女士婚后经常与丈夫发生争吵,严重影响了两人的感情,遂提出要与丈夫离婚,丈夫表示不同意。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D. 张医生在儿科病房的走廊处发现一身患重病的婴儿被父母抛弃,张医生找到婴儿的父母,但父母仍旧拒绝抚养婴儿,张医生以遗弃罪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

  2.一般情况下,民族自治地方名称的排序依次是( )。

  A.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

  B.行政地位、地方名称、民族名称

  C.地方名称、行政地位、民族名称

  D.民族名称、地方名称、行政地位

  3.我国的政体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

  C.多党参政

  D.民主与专制

  4.某市甲区卫生局委托该区内某商场对在该商场内随地吐痰的人处以罚款。如该商场某次罚款违法,则负责赔偿的机关是( )

  A.该商场

  B.市卫生局

  C.甲区卫生局

  D.该商场的上级单位

  1.答案:B

  【解析】: 确认之诉是指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A项中要求刘某停止侵害,不属于确认之诉;B项中女士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确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确认之诉;C项中周女士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属于变更之诉;D项中也不属于变更之诉。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2.答案:A

  【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区域界线的划分、名称的组成,由上级机关会同有关地方的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

  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A

  【解析】:国体即性质是指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故本题选A。

  4.答案:C

  【解析】:委托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方承担,题目中真正的行政主体是甲区卫生局,因此应由甲区卫生局负责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8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推荐:

省考笔试课直播课程面授课程公务员事业单位

书记员面试医疗卫生辅导银行备考宁夏公务员教师资格证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