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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实施工作通知 宁夏特岗500人

未知 | 2020-05-1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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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现就做好 202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9 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扶贫开发工作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县,西部地区

  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 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0 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 10.5万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三)招聘条件。1.2020 年特岗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教育部等 7 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 号)有关规定执行。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 周岁。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 2020 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 2020 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五)工作。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 52 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湖北籍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倾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各地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招聘方式,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开展二次招考的省份可适当推迟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 2020 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 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要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确保特岗教师待遇。各地要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开展特岗教师针对性培训。利用“国培计划”、结对子帮扶等有效措施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和指导。尤其是针对非师范毕业生,要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培训工作,帮助其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特岗教师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六)特岗教师信息管理。各地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教育部将适时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 划”实施情况和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及时更新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严格审核把关, 按时报送。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0 年是“特岗计划”实施 15周年,各地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典型,加强对“特岗计划”在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等方面的总结,并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 传。请各地认真遴选 3—5 名具有代表性的特岗教师和

  3—5 个“特岗计划”组织实施较好、特岗教师群体助力农村义务教育、脱贫攻坚等作用发挥较好的典型案例,分别填写《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附件 2)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 3)。

  (八)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服务期满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 年度不再将该县(市、区)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对于“特岗计划”实施管理工作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率较低、特岗教师政策落实问题突出的省份,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岗位名额。

  请各省份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 2、3) 电子版按要求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钱程,聂静港, 电话:010-66097039,66096801,电子信箱:aozhangchu@moe.edu.cn。

  附件:1.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省份 设岗数量 省份 设岗数量
河北省 8200 海南省 700
山西省 2700 重庆市 280
内蒙古自治区
1561

四川省

2333
吉林省 2400 贵州省 5527
黑龙江省 2400 云南省 8711
安徽省 3000 陕西省 5700
江西省 6100 甘肃省 5400
河南省 11000 青海省 300

湖北省

46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00

湖南省

52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800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8350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2020

总计

105000

  2. 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

  3. “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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