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卫市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中卫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乐于奉献,品行良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吃苦耐劳,能接受工作调配。
三、薪酬待遇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5万元/年(包括五险)。执行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不包括节假日)。
2.报名地点:中卫市司法局407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填写《中卫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5.中卫市司法局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
(二)考试方式:考试由笔试(闭卷,满分100)和面试(满分100)方式进行。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文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卫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5--8592332 联系人:闫丽珠
附件:《中卫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中卫市司法局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ioSJArwvyeQYRw6v7Sp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