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
1.(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 )根据情况交叉任职。(可以)
(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
1.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对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及时将安全事件和风险情况、危害后果、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或者公告等方式通知( )。(利害关系人)
2. 网络数据处理者处理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 )。(个人的单独同意)
3. 网络数据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 )的同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三)关税法(2024年12月1日)
1. 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 )的模式。(相分离)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定纳税人、商品归类、货物原产地、纳税地点、计征方式、计税价格、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决定减征或者免 征税款,确认应纳税额、补缴税款、退还税款以及加收滞纳金等征税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 )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一级海关)
(四)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11月1日)
1.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科学应对, 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 )为主、( )相结合。(预防、预防与应急)
2. 国家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为主的工作体系。(属地管理)
(五)国防教育法(2024年9月21日)
1.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 )、分工负责 、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集中统一)
2. 每年九月的第三个( )为全民国防教育日。(星期六)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2024年7月1日)
1. 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 ) 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不知情)
2. 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 ) 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显著)
3. 生消费争议的, 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 ) 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应当)
(七)公司法(2024年7月1日)
1.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 )责任。(连带)
2.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年内缴足。(五)
3.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审计委员会)
(八)粮食安全保障法(2024年6月1日)
1. 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 )、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以我为主)
2.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 )。(党政同责)
(九)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5月1日)
1. 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 )、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党管保密)
2.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依法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 ( )负责保密工作。(指定专人)
(十)海洋环境保护法(2024年1月1日)
1. 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 )、( )、源头防控、陆海统筹 、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2. 禁止在( )、重要渔业水域、海水浴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新设工业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保护地)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1.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 )支持 。(应予)
2.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 )支持 。(不予)
(十二)宪法
1. ( )、( )、( )、( )、无线电频谱资源、无居民海岛和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 )和( )属于集体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
2. ( )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
(十三)新《行政复议法》
1. 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对( )、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赔偿)
2. 取消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由(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县级)
3. 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 )的人民政府管辖。(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