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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大学生村官法律常识备考:法律常识题(3.21)

宁夏华图 | 2018-03-21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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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李是某市工商局副局长,因工作需要派到某国有企业担任职务,在该国有企业工作时间为一年,工作期,其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这种公务员交流的形式称为( )。

  A.调任

  B.转任

  C.轮岗

  D.挂职锻炼

  2.甲向乙购买了一只羊,钱已付,因天黑路滑,甲决定明天再来牵羊,乙将甲所买的羊与自己的羊一起拴在门口树下,当晚雷雨交加,将甲所买的羊与乙的羊一起击死,此事件中乙是否需要赔偿甲?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过错,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B.乙有小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

  C.乙有大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D.乙没有任何过错,乙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4.下列哪项职权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1.答案:D

  【解析】:本题关键信息是“其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挂职锻炼是机关对所属公务员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管理活动,指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担任某一职务,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进行学习锻炼。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转任与调任的区别

  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转任在机关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的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2.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羊被击死时还由乙占有,故乙应该承担标的灭失的风险,赔偿甲的损失。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3.答案:C

  【解析】: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中请宣告他死亡。

  4.答案:B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职权时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一位的其他法律,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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