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质量,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具体岗位为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5名、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2名及青铜峡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选调范围为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2.事业编制人员选调范围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已满新录用人员服务期限及任职试用期的;
4.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条件:具有法律、侦查、审计、财会或汉语言、文秘、计算机等知识;具有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的;
6.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适合经常加班及外出调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与青铜峡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青铜峡市纪委监委办公室(青铜峡市政府大楼7楼726办公室)。
4.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青铜峡市党建网(http://www.qtxdj.gov.cn/)自行下载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资历量化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5.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登记表》《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后,由青铜峡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写信息不完整、提供资料不全的,向报名者告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实行百分制,由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根据《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计算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青铜峡市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水平和能力。
(五)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资历量化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将考察人选在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公布,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考察人选及所在单位。若初步人选达不到考察的规定比例,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六)考察
青铜峡市纪委监委会同青铜峡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初步人选政治思想、德行品行、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七)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因故未完成选调的,空缺岗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追加考察确定。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公示
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青铜峡市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安排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正式任职定岗。因故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进行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选调人员严格遵守选调程序及各环节相关要求,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通讯延误的,后果自行承担。
2.开展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从严执行回避制度。
3.未尽事宜由青铜峡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超
联系电话:0953-3051097;19995319124
监督举报电话:0953-3057758
中共青铜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铜峡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
文章来源地址:http://www.qtxdj.gov.cn/f/view-001001004-60f36718a39340ac9ece4f6f64f7c4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