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首页 >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资料

2020宁夏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法律知识定金的相关考点

华图教育 | 2020-03-25 17:29

收藏

  都说春风拂面,今天这春风不怎么拂面还会打脸,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春天来了,注意看天气预告,早上还不是那么暖和建议大家出门带上外套。下面是宁夏华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复习。

  一、定金的概念以及考点

  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比例(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考点:定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定金的成立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是书面、要式、实践合同。

  考点:定金须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定金的效力

  定金作为合同担保方式之一,其担保功能主要是定金处罚来实现的。

  (1)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备注:定金与主合同履行后,交付定金的一方既有权请求返还定金,也可以约定将定金充抵价款。定金和违约金选择一个适用。

  考点:定金和违约金竞合,但定金和损害赔偿不竞合。

  【例1】甲决定购买乙的房屋,约定一个月后甲向乙付清房款,甲向乙交了3万元的定金,一个月后乙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登记。那么乙应当向甲返还多少钱?

  A.3万元 B.6万元 C.9万元 D.12万元

  【答案】B

  【解析】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小编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出门前先看天气预告。更多宁夏事业单位考试信息请关注宁夏事业单位考试资讯公众号(nxsyks)。

 
宁夏华图推荐
 

2020年宁夏事业单位辅导课程2020宁夏事业单位公告预约2020宁夏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医疗卫生辅导银行备考2020宁夏事业单位考试试题资料宁夏公务员教师资格证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