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四月中旬,2020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尚未发布,大家还需坚持备考,多一分准备多一分几率,来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下面是宁夏华图整理的数学常考知识点:质数,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
一、定义
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素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素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的,较小的质数是2。
二、质数定理
1.在一个大于1的数a和它的2倍之间(即区间(a,2a]中)必存在至少一个素数。
2.存在任意长度的素数等差数列。
3.一个偶数可以写成两个合数之和,其中每一个合数都较多只有9个质因数。
4.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合成数,其中合数的因子个数有上界。
5.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较多由5个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后来,有人简称这结果为(1+5)。
6.一个充分大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素数加上一个较多由2个质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简称为(1+2)。
三、素数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π(n)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n的2次方到(n+1)的2次方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7.若质数p为不超过n(n大于等于4)的较大素数,则p>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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