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已经发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27日至8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段544号,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户籍资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3.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二)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满较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较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
(四)《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1份。复审表可到现场填写,也可打印(正反两面打印)填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吴忠市人社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较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应聘者应按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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