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25名(其中灭火员17名、驾驶员4名、通信员2名、装备维护员2名),主要在沙坡头区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男性,政治合格,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18至24周岁(1996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须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的及部队退役的士兵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亲属因犯罪正在监狱服刑的;
3.本人和近亲属参与邪教组织、在境外从事颠覆政权活动的;
4.曾因违反消防员执勤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退役军人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一楼通讯室
3.联系人:计生荣
联系电话:19995518119、0955-7072611
4.携带材料:
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具有特长技能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⑤体检报告(在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考《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
⑥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考核标准参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笔试从消防基本常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与写作、文史知识、科技常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进行考试,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逐一进行面试,主要从人员精神面貌、行为举止、体型、语言交流能力进行考察,并随机抽取一道试题进行解答。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三)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按岗位及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并签订试用期合同。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集中培训45天,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在消防救援站适应15天,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3591元/月(含个人所承担保险费用),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定期增资5%,由所在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住宿、伙食和服装。
六、管理使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正常情况下工作6天休息3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规定的带薪公休假。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对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本人自愿放弃的、被实名举报并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由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较终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Gyi9YK0yXYewjEYTBm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