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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09-0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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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7日至8日(周一、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八楼8001室。(具体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9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笔试准考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在公告规定日期以内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

  3.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簿。

  4.属于相同或相近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年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本人参加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

  6.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填写《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四、具体要求

  1.应聘者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资格复审,如个人电话不通、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经复审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较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出具个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刘兵 孙超

  联系电话:0951-5049271

  附件:

       1.2020年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文章来源地址:http://jst.nx.gov.cn/info/1542/437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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