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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宁夏医科大学 | 2020-09-0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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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具体地址为: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滨河新区民族路154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资料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印证材料;

  (五)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本人参加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

  (六)填写《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补审。

  (三)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出具个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方可登记入场进行资格复审。不服从、不配合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953)2056998

  附件: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doc

  宁夏医科大学

  2020年9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nxmu.edu.cn/content-8a8085837419b7cc01746ce8bbd90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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