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师招考信息

首页 > 宁夏教师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2020宁夏灵武市中小学、幼儿园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 2020-09-21 17:09

收藏

 

      为进一步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力量,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临聘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二)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3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对应的小学(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初中及高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对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限制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6.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7.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8.涉黑涉恶、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9.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1.其他不宜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要求的。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22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2.报名地点:灵武市教体局212室
3.联系电话:0951-4029893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灵武市中小学、幼儿园临聘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四、招聘方法
教师聘用采取笔试和面试、资历量化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内容(总分100分,占比50%):
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中小学教师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
2.面试内容(总分100分,占比50%):
幼儿教师为5-8分钟个人才艺展示,展示项目为钢琴弹唱(2分钟)、讲述(小故事3分钟)、舞蹈(3分钟),内容自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我市现行教材中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内容(现场随机抽取)。
3.资历量化(总分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所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工作年限和教学成绩(由学校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成绩证明)。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资历量化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教体局组织加试。

五、体检

体检统一由教体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照成绩高低递补。

六、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和灵武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市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时间为一学期;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学校、幼儿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交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使用。

八、工资待遇

严格按照《灵武市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灵武市公办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及标准进行发放。
本次临聘人员工作未尽事宜,由灵武市中小学、幼儿园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9月18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