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学院制定了招聘面试方案,并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共计半天。
面试岗位:技术岗位,研究生。
面试: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面试地点: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培训楼204教室。
报到时间:参加面试人员于8∶20到候考室报到,考生逾期15分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内容为所聘岗位知识和基础知识。方法为试讲和知识问答,时间为15分钟。
(一)试讲,根据现场试题,结合所学课程内容进行授课,时间为10分钟(要求有板书);
(二)知识问答,根据现场试题,结合所学知识回答1-2个问题,时间为5分钟。
三、面试评分方法
(一)面试总分100分,试讲占80分,知识问答占20分。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职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候分室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评分方法为:同一要素中取掉一个较高、较低分后,其余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得分,各个要素之和为面试成绩。
(四)面试时由主评委宣布考试开始。如果面试期间发生需要紧急处理的问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处理。
(五)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公安厅和学院方式组织加试。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实行封闭管理,每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早晨8∶2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
(二)面试时须携戴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联系电话:0951—6883017
附件:思政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nsjy.com.cn/show.asp?id=1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