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况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9人,其中男5人、女4人,分别入住学生宿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2021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在我校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如意愿报考此次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民族不限,精通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掌握和应用维吾尔语、藏语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者优先。
7.具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者优先。
8.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并获得的表彰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工资福利待遇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享受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安排
应聘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17:30结束。
2.报名方式
2020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予受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nmu.edu.cn/)进行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上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并加盖学校研究生处公章);3.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及政审材料(包括政治面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4.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聘书、学生干部奖励证书等),或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5.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6.从事过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需有任职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结束后,人事处、学生处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要求者报名系统回复告知。根据疫情实际,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视情况组织现场审核。资格审查后,学校及时公布审核人员名单,审核人员可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需达到3:1,未达到3: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三)考核
1.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数量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考核前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对未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抽签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由学校组织进行,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考核分值100分,时间为每人15分钟。
2.考核时间、地点的安排
考核时间、地点见笔试、面试安排公告。
3.考核总成绩的公布
公开招聘考核结束后,考核总成绩学校网站主页和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对外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量等额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学校根据公开招聘人员档案审核及政治审查工作方案开展后续工作,一是对考察对象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及心理健康测试,审核和测试结果将作为拟聘参考意见。二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核结果,参考心理健康测试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者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联系人:郑老师、乔老师
电话:0951-2066814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2020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mu.edu.cn/info/1034/228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