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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夏事业单位考试备考之公基常识:妇女、儿童不是说买就能买

宁夏华图 | 2020-12-2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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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概念辨析

  该罪的行为对象: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如果对方“放鸽子”,即男女合伙诈骗的,由于不存在行为对象,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成立犯罪。收买已满14周岁的男性的,不成立本罪。

  危害行为:收买即行为人用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作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代价,将妇女、儿童买归自己支配的行为。这里的“收买”不同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行为。后者以出卖为目的,而前者不要求具有出卖妇女、儿童的目的。但是,这两个犯罪并非对立关系,只要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符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查明行为人具有出卖目的,则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帮助收买的,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而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出于结婚目的收买,或者出于抚养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涉及多名家庭成员、亲友参与的,对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罪数问题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包括幼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成立强奸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人又实施非法拘禁,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故意伤害、侮辱或者猥亵等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数罪并罚。

  行为人为了收买妇女、儿童,而教唆或者帮助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然后又收买了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例如:甲得知乙是人贩子,想到自己的表弟丙没有妻子,便对乙说:“你下次弄到人后我给你联系卖。”后乙两次拐卖妇女,将次拐骗的妇女带到甲家,甲与其表弟丙将该女买下来给丙做妻子。在本案中,由于甲的行为并没有超出收买的范围,故不应认定为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三、从宽处罚情节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收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或者聚众阻碍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构成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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