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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夏三支一扶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开通了吗_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华图教育 | 2021-06-2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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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宁夏三支一扶考试于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报名入口于6月22日8:30时准时开通,报名截至6月25日18:00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宁夏人事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时间开通报名入口,大家可提前关注收藏(Ctrl+D),以免错过考试报名时间。更多三支一扶考试资讯,请关注宁夏华图

  点击查看>>>2021年宁夏三支一扶考试公告(3000人)

  点击下载>>>2021年宁夏三支一扶考试职位表

  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个人注册。报考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完成个人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该软件上传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本次招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8:30时-6月25日18:00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及宁东管委会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人社部门”)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较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报考者未报考项目职位资格初审,但符合其他项目职位条件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项目职位;未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同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资料)。

  4、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7日-7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阅卷和考场编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考试于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

  0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2、考试加分。对于脱贫户、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7月13日-7月16日18:00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4),逾期不予加分。

  3、成绩查询。报考者于8月6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各地市人社部门及宁东管委会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9日-8月13日(如有调整以复审公告为准)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复审人员提供材料见附件4)。

  (四)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地市人社部门及宁东管委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于8月19日前完成。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公示及派遣。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由地市人社部门及宁东管委会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派遣到岗,并填写服务承诺书,签订服务协议。9月1日正式到岗,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10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并及时对补录人员进行公示。

  (六)培训

  对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支一扶备考

  【热点背景】

  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诽谤一案。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被告人何某某使用微信号冒充谷某某与自己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别使用各自微信号冒充谷某某和快递员,捏造谷某某结识快递员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郎某某、何某某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同月7日至16日间,郎某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数十张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该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淫秽评论。

  之后,上述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总数2万余人),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多个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上述聊天记录合辑转载推文(总阅读数2万余次), 影响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谷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承认前述事实。公安机关对郎某某、何某某行政拘留,并发布警情通报辟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谷某某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贬损,属于捏造事实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考虑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能主动赔偿损失、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律关系,且系初犯,无前科劣迹,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具体情况,法院对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及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

  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来源:中国新闻网)

  【热点模拟考场】

  2021年4月30日,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宣判,2 被告人获刑 1 年、缓刑 2 年,对此你怎么看?同时,面对网络诽谤时,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热点分析】

  网络作为一个传播快、受众广的平台,可以查询到很多知识和信息,发布、搜索信息都非常便捷,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网上的信息有真的,也有虚构的。由于网络的匿名性,部分人会选择在人流量大的平台肆意发布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2020年7月7日,杭州吴女士在取快递的过程中,被郎某某、何某某偷拍照片。然后这二人将照片和捏造的聊天记录一并传到网上,并称吴女士出轨。随后,吴女士将两者以诽谤罪告上法庭,较终法院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从此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网络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我们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对于这次案件的判决也彰显了网络时代背景下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和示范作用,虽然对被告人的行为做出了否定性的评价,但是也给了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惩罚和教育的双重功能,很好地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社会理应坚持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面对网络诽谤时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我觉得可以从以下三点展开论述:

  、及时采取措施保留证据,可以截屏、录音、录屏等手段,及时的将证据保存起来,同时时间报警。很多人以为网络是自由的,随便在网站注册一个账号就可以肆意发布言论。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不实言论也一样。

  、联系所在网站,要求网站及时屏蔽、删除侵权信息并采取断开信息访问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站作为服务提供者,他人在其平台发布的信息,网站应当履行审核义务。如果因为审核不当,已经造成了侵权行为的产生,网站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侵权行为,否则将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如果侵权事实已经产生,并且已经造成了名誉权受损的,应该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人民心中有法,人民学会用法,才能真正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综上,我们从“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造谣者获缓刑可以看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同时,我们要积极主动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懂法不犯法,懂法善用法。用实际行动来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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