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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笔试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 | 2021-06-2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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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4月30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发布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含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就公开招聘宁夏医学3D打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师岗位的笔试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组织,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30%;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70%。笔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一)参加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杨晨炜、李俊、丁宜凡、马荣)

  (二)笔试时间: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0:00

  (三)笔试地点:

  科研楼7楼(宁夏医学3D打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等考试用品。

  2.参加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笔试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位面试者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须达60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参加人员:

  笔试成绩排名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15:00

  (三)面试地点:

  科研楼7楼(宁夏医学3D打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参加面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三、成绩公布

  (一)公布网站

  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http://www.nyfy.com.cn/)公开发布。

  (二)公布时间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12:00左右。

  2.面试成绩公布时间:

  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二)聘用形式: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采用备案制形式,我院与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满后经我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

  (三)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四)应聘者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被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医院在考试工作各环节将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施策要求,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申领宁夏“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主动申报近期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须持有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外省考生需提供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五)考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做好准备。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951-6744384、674439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老师、马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951-6744560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室。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021年6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笔试及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zrsxz.nyfy.com.cn/info/1081/16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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