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发﹝2020﹞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永宁县2021年纳晓兰、顺芳等17名第五批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7月29日— 8月2日(节假日顺延)
监督电话:0951-801967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永宁县2021年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公示名单.xls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永宁县2021年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MD5:16dc3e6212b953752b9622722168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