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下半年同心县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条件进行更改。现公告如下:
应聘条件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中“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较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修改为:“8.宁夏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同心县教育局
2021年9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调整2021年下半年同心县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条件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tx.gov.cn/show.php?contentid=4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