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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备案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2021-09-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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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规定,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现对报考我院备案人员招聘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1-5096573,0951-5096572,0951-2075893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除携带准考证和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两份),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9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取消纸质认证结果的通知》要求,应聘者可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经过在线核验后,与原纸质认证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

  4.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6.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岗位要求具有职称、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8.所有应聘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需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三、有关事项

  1.请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实行应聘者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凡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向我院提供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

  4.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的宁夏APP领取个人“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按要求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打卡期间,“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二)资格复审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凭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经核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近14天有外省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纸质版(以报告日期为准))方可进入校园参加现场复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应聘者进入校园后须佩戴防护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四)排队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资格复审结束后,应聘者无特殊原因不得在校园滞留。

  (五)资格复审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向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

  (六)应聘者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根据近期疫情发展,为确保每一位应聘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如遇政策调整,按较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8日

  原文标题: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nxcy.edu.cn/info/1055/82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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