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彭阳县2021年批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政办发〔2021〕67号)要求,对11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经过发布公告、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确定115名拟安置人员。
拟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2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等方式向县人社局或县就创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054、7012459。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若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县人社局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彭阳县2021年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pengyang.gov.cn/xwzx/tzgg/202110/t20211008_3074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