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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五险一金”的公告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 2021-11-0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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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吴忠市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自2020年开始,青铜峡市对2007年9月-2014年9月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五险一金”进行了摸底测算,并开展了补缴工作。目前我市仍有个别特岗教师因辞职或调离青铜峡市无法联系未及时完成补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凡2007年9月-2014年9月被招聘录用为青铜峡市特岗教师,从事过特岗服务,辞职、调离青铜峡市教育系统的人员,如需补缴服务期间“五险一金”者,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与原服务单位(学校)联系登记,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2007年9月-2014年9月招聘录用为青铜峡市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五险”费用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标准、数额由人社部门按规定核定,单位缴纳部分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含滞纳金),个人部分费用按人社部门核定的数额由个人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先交原服务单位(学校),由原服务单位(学校)统一补缴。

  3、2007年9月-2014年9月招聘录用为青铜峡市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标准、数额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核定,单位缴存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部分按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定的数额缴存,个人承担部分先交原服务单位(学校),由原服务单位(学校)统一补缴。

  联系电话:0953-3069163(教育局人事管理室)。

  特此公告。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

  原文标题:青铜峡市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五险一金”的公告_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s://www.qtx.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05_3116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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