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参考2020)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取得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7.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以下7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地”指报考者考入普通高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等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20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7)我区2020年7月13日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本人与配偶须于2020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是2015年9月30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4)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5)报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须体能测评合格。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7.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较低服务期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
11.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2.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
备考资料:
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发展位置,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要根据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持久科学地抓好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能够推动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是实现“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兰陵县聚焦聚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在建设、质量安全、对接市场等方面发力,聚力“人、钱、地、技术、销路”等制约因素,倾力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助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百姓过上幸福美满生活。像兰陵县这样,在实施乡村振兴改变乡土文化的同时,还实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显而易见,推动乡村振兴势在必行。
乡村振兴要久久为功。乡村振兴不是一代人两代人某阶段就能完成的,需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接续奋斗。近年来,我们党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实现了脱贫攻坚,虽然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任重道远,我们再接再厉。为防止致贫返贫,云南建立完善返贫监测预警、产业发展带贫益贫、风险防控等8项机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发展,坚持做到早干预、早帮扶,为衔接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了典型和示范。不间断久久为功做好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才有生命力!
乡村振兴要科学有效。乡村振兴范围广、任务重。做好乡村振兴要把握规律、注重方法、汇聚合力,才能统筹兼顾、发展。近年来,涌现了许多“全国乡村振兴案例”,有的依托当地资源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乡村经济发展;有的着力乡村环境整治,实现生态宜居,打造美丽乡村;有的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乡村全域治理。他们的事迹,展现了党员干部心系当地百姓,精心科学谋划发展,辛勤努力付出的一种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怀。做好乡村振兴,要进一步搞好顶层设计,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新时代千帆竞发,新征程百舸争流。乡村振兴关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乡村振兴要久久为功,实现乡村振兴要科学有效,为实现“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推动共同富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