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哪些
答:公务员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考试方式的不断丰富和发展,除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还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其他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知识水平等,有标准化客观性试题和文字分析解答的主观性试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面试采取考官小组与报考者直接交谈,或者置报考者于某种特定的情景中进行观察等方式,测查内容包括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信息获得能力、人际关系、沟通能力、服务意识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的方式有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等。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特殊职位的情形,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主要包括不宜公开招考、需要专门测查有关技能水平、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