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也许有人认为,公民个人在网络空间使用话语权既能调动公众较大限度参与案件审判的进程之中,也能使其在“手刃坏人”的舆情裁判中享受快意恩仇。这是司法裁判所无法媲美的。但这种以暴制暴的自我执法,或者数人对于少数个体的言论围剿、肆意否定乃至人格歧视等破坏行为,也往往夹杂着侵犯他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等民事权益,与法治社会所倡导的程序公正理念相违悖,势必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不堪、人人自危的局面,继而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纵观近年来的案件,“躺枪”者有公众人物,也不乏普通民众。如果任由网络话语权被随意使用,即便其初衷是替天行道,结果却是让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尊重他人是法治社会每位公民的应有职责
B.网络话语权应轻拿轻放
C.不管在线上还是线下都应遵守法律秩序
D.公众不应当参与到案件审判的进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