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夏三支一扶笔试报名时间:7月4日8:30时-7月8日18:00时,笔试时间:7月23日,为了方便考生更好的报考,宁夏华图同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开通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2022宁夏三支一扶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程序
(1)个人注册。报考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完成个人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代码详见附件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宁东管委会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人社部门”)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报考者未通过报考项目岗位资格初审,但符合其他项目岗位条件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项目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岗位,同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者注意留存)。
(4)考试加分。对于脱贫户、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7月13日-7月15日18:00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地县级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逾期不予加分。
(5)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20日-7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2宁夏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犯罪未完成形态
在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犯罪未完成形态。
1.犯罪预备
(1)概念:行为人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犯罪停止形态。
(2)构成标准:
①时空阶段:预备阶段。
②停止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
③行为特征: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犯罪未遂
(1)概念: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2)构成标准
①时空阶段:实行阶段。
②停止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
③行为特征:已经着手实行行为。
3.犯罪中止
(1)概念: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2)构成标准
阶段:犯罪中=预备+实行
检验:①放弃看主观——必须自动放弃
②结果看客观——结果没发生
4.未完成犯罪的处罚原则
1.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例题】
1.(单选题)甲窃取了乙价值5000元的金项链一条,后受良心谴责,在乙发觉前将金项链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形态。甲已经实行犯罪行为且已经取得财物,犯罪已经完成,犯罪既遂。虽之后又将财物放回原处不影响犯罪的成立,鉴于其归还财物的行为,在量刑时会有一定裁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单选题)甲拿着刀要杀死乙,把乙打晕后,准备拿刀砍向乙时,看到乙的样子可怜,没有忍心下手,便放下刀走了。甲的行为构成( )
A. 犯罪未遂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既遂
D. 未犯罪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题中,甲准备拿刀杀死乙,并且已经开始着手,将乙打晕。但是甲在能继续犯罪之时自动放弃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