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八十八条,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审计长不属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A项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七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B项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三款,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C项正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