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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第二次)

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平台公众号 | 2022-11-1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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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开展四季度就业再攻坚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312号)、《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22〕368号)要求,我们按程序组织了红寺堡区2022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安置工作。现将剩余专项城镇公益性岗位75个指标安置零就业家庭等11类就业困难人员,现就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招聘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安置对象为具有红寺堡区户籍,已在我区进行失业登记,并在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录入和认定的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等11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

  2、城镇长期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失地农民

  5、社区矫正人员

  6、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

  7、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8、刑满释放人员

  9、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有居住证或租房购房合同的农民

  10、复原退伍军人

  11、戒毒康复人员

  三、在岗待遇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期限为三年,在岗待遇执行吴忠市红寺堡区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申报流程

  本次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由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岗位安置经个人报名、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安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残疾证、低保证、帮扶手册(脱贫户)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报名。

  (二)审核。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排序确定拟安置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进行安置上岗。如发现提供就业状况和报名资料虚假不实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申请人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安置资格。

  五、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根据属地管理要求,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是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应做好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从聘用之日起,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罚内容。

  六、不属于安置对象的人员

  (一)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查期间的;

  (二)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三)具有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或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四)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17日

  (二)报名地点:红寺堡区各乡镇、街道办。

  原文标题:2022年红寺堡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第二次)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raoAvY7LgBmkbP4xSXg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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