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招考信息

首页 > 宁夏国家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2023年国家公务员笔试宁夏考区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2022-11-24 13:54

收藏

  根据当前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现将宁夏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认真知悉以下事项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区内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离宁。尚在区外的考生应主动了解考点所在地市(银川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前7天开始,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按要求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外省入宁考生,严格按照自治区现行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区及提级管理地区入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措施;对区外低风险区入宁人员实行3天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措施,期间不聚集;对区外常态化防范区入宁人员实施“落地检”措施,入宁3天内不聚集。

  (三)考生须提前准备如下入场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纸质准考证;

  3.考试当天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按规定准备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以采样时间为准)。具体要求为:

  (1)区外常态化防范区和区内考生:需持有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区外低风险区入宁返宁考生:除持有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抵宁后3天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第2次采样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时间重合可计算1次)。

  (3)请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防止入场核验时不能及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影响考试。

  二、考试当天具体要求

  (一)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实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验码(不允许截屏),在考点入场检测处,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

  (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常态化防范区或低风险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区外低风险区入宁返宁考生还须提供抵宁后3天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点入场时,应登录“我的宁夏”政务APP,通过“扫一扫”或者在防疫健康码页面点击选择“到访登记”服务,对准“考点场所登记码”进行扫码登记。

  (四)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常态化防范区或低风险区,若现场测量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或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区外低风险区入宁返宁考生考前7天未完成抵宁后3天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措施的。

  3.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5.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以及仍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等封闭管理被限制出行的。

  6.考前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六)考生入场考试因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所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原则上佩戴N95口罩;除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摘除口罩外,在考点、考场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须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得相互交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拥挤。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建议。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考生持续关注自治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考生须知,保持手机畅通,并按防疫要求准备个人相关核验材料。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全天24小时提供服务):

  自治区:0951-12320 银川市:0951-6889737

  石嘴山市:0952-2218410吴忠市:0953-2039332

  固原市:0954-2088109 中卫市:0955-7065378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宁夏考区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www.nxpta.com/gwyks/202211/t20221124_4945960.html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