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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公务员报考法院系统职位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2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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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全区法院系统职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14:00-18:00

  (二)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门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身份、年龄证明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加盖公章);

  2.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用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主修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归国人员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职业资格证书材料

  1.法官助理、执行岗位法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需提供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职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资格或其他职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四)加分材料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其中,少数民族考生除提供本人户口簿外,还须提供父母一方能佐证其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

  (五)其他材料

  1.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体能测评合格通知单。

  2.所有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由本人签字捺印的《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

  3.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收到招录机关的通知短信后及时回复。因联系电话不畅通、不按时提交材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及时向招录机关递交书面放弃声明(样式见附件2)。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中明确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录机关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三)一般情况下,考生应本人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领取资格复审材料。委托代理人应出具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集中复审结束后报考者可领取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书(样本)

  2.放弃声明(按照样本手写)

  3.授权委托书(样本)

  4.如期毕业承诺书(样本)

  联系电话:0951-6377078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3月24日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法院系统职位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vgNw8Ol3NoaWXSpzNvV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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