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宁教师〔2023〕27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23〕89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办、人社局、教体局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人数,以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现将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教体局纪检监察室反映。来信请寄:海原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以邮戳为准),邮编:755200。举报电话: 0955-4017119。接受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招聘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应聘资格。
附件:海原县2023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海原县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7日
原文标题:海原县2023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17_4182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