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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宁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宁县人民政府 | 2023-07-1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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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的思想政治素养、德才表现以及工作能力实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及区、市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就全县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和考核对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个人总结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对象为中宁县2022年9月招募至2023年8月年度期满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对象为中宁县2021年9月招募至2023年8月服务期满(支教毕业生至暑假为期满)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等级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察为基础,重点考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被考核人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时间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阶段。“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个人总结,重点对工作服务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中“绩”的部分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除考核表上张贴的照片外,另交一张1寸免冠蓝色彩色照片,用于办理服务证书)

  (二)组织考核阶段。服务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在考核登记表中为本单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填写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并将考核登记表(附个人总结)于7月28日前报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考核评优阶段。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表现,服务单位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统筹考核信息按照优秀等次比例,提出全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意见,填写《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汇总、审核于8月16日前报中卫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就业相关优惠政策。考核不合格的,不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不享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真正将工作积极、负责、成绩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评为优秀,确保“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联 系 人:郭明   任晓蝶

  联系电话: 0955-5028899

  附件:1.自治区“三支一扶”毕业生考核登记表.pdf

  2.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情况汇总表.pdf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中宁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_中宁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znzf.gov.cn/xwzx/qwfb/202307/t20230718_4184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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