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办函〔2023〕114号)要求,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我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3年我县银龄计划在全区共招募讲学教师8名,招募的具体岗位详见《西吉县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申报银龄讲学计划中的音体美教学和教研岗位。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校长可以担任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并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招募的讲学教师主要从事学科教学,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发挥专业特长,开设示范课,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县教育体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讲学待遇及保障
1. 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每人每年2万元。
2. 政策保障。西吉县受援学校要积极协调,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自愿报名。8月15日至8月16日,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报名。报名采取实地报名、电话报名方式。申请人申报西吉县学校岗位,可直接向西吉县教育教育局提出申报。
(二)资格审核。8月17日,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人员、受援学校负责人、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组成的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示公告。8月18日至8月24日,资格审核结束后,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对拟招募的讲学教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签订协议。8月下旬,西吉县教育体育局与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五)上岗任教。9月初,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其他事项
(一)招募原则。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鼓励引导讲学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岗位。
(二)组织纪律。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讲学教师在申报环节及讲学服务期间,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及师德失范行为的,西吉县教育体育局解除讲学服务协议,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三)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西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室,联系人:郭怀宝,0954—3015583,邮箱:nxxjghb@163.com。
附件下载: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西吉县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xj.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14_4216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