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发〔2020〕4号)精神,现将2023年市本级和原州区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安置对象存在异议,可分别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取消安置资格。
举报电话:固原市:0954-2075936
原州区:0954-2031052
附件: 固原市本级(原州区)2023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原文标题:固原市本级(原州区)2023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xgy.gov.cn/xwzx/gsgg/202308/t20230821_4230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