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及《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二)》,经系统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核等环节,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受理意见方式:电话反映、书面反映、面谈等
受理邮箱/电话:bfmzjw@163.com(北方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0951-2066814(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二)拟聘人员公示
北方民族大学
2023年11月10日
原文标题: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二)拟聘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nmu.edu.cn/info/1034/276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