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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夏省考行测常识积累:抗辩权

网络 | 2024-01-2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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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几组“抗辩权”的概念很容易混淆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四、做题方法

  (1)先看是不是同时履行,如果是双方同时履行,不用管谁行使,都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如存在履行先后顺序,A在前履行,B在后履行,题目问A行使的是什么,那就是不安抗辩权;题目问B行使的是什么,那就是先履行抗辩权。

  课后练习

  1、(单选)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某日双方同时交租金并交付房屋。但时间到时,发现乙方房屋还被占用,甲方遂拒绝支付租金。甲方行使的是()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D

  一看同时交付,秒选同时履行抗辩权。

  2、(单选)某公司与演员甲签订演出合同,该公司应在规定日期预付演出劳务费5万元。后甲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该公司告知甲暂不支付该笔劳务费,该公司行使的是()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C

  公司在前,演员甲在后,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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