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下民事行为的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李,5 周岁,独立购买钻戒,该行为有效
B. 大刘,15 周岁,与某女结婚,该行为有效
C. 老王,60 周岁,订立遗嘱,该行为有效
D. 小张,9 周岁,写诗一首,不能取得著作权
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 5 岁的效力独立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 法律行为,A 项说法错误。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 晚育应予鼓励。”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 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15 周岁的大刘与某女结婚的行为属于无效婚姻,B 项说法错误。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 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 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60 周岁老王订立遗嘱的行为有效, C 项说法正确。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 法享有著作权。”9 岁小张写诗一首享有该诗的著作权,D 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