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规定,2022年6月自治区级已选聘9名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我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服务期限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因两年聘期已满,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现面向全区再次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
(四)与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无劳动关系,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与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使用医保基金过程中,存在未履行医疗保障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四)对参保人员进行监督;
(五)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
(六)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参加统一组织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参加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七)受邀参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PDF形式发至邮箱(nxybjjjgc@126.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命名为:姓名+社会监督员报名。
2.现场报名。有意报名者可携带《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2017室现场报名。
3.邮寄报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进行报名。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0楼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2017室,邮政编码:750002。
(二)选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
(三)公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根据聘用条件,结合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和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选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确定聘任人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统一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和社会监督员胸牌。
四、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管理
社会监督员聘期一般为2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到期未续聘的自然解聘。任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社会监督员对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联系方式:0951-5166031(兼传真)
电子邮箱:nxybjjjgc@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原文标题:关于选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_宁夏医疗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s://ylbz.nx.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406/t20240611_4563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