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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阳县购买第三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彭阳县人民政府 | 2024-06-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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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关于印发<彭阳县2024年第一批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社发〔2024〕17号)精神,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张彩琴等806人(其中第一批放弃或辞职补录6人)为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安置期限为1年,补贴标准为1287元/人/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来信请寄: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756599;

  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32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8:30。

  附件:彭阳县2024年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备案表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原文标题:彭阳县2024年购买第三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_彭阳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pengyang.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19_4569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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