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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债的发生根据

华图教育 | 2024-06-2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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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5◆债的发生根据

  (1)侵权行为之债。

  (2)不当得利之债。

  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为不当得利。

  (3)无因管理之债。

  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人是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或者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管理人享有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受益人则要承担支付管理人由于无因管理事实而发生的费用的义务。

  (4)合同之债

  合同又被称为契约,它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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