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4)特别行政区制度。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 年,又设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5)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