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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宁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刑罚的种类

华图教育 | 2024-08-2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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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1)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2)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型。其特点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依法还可以同时适用不止一个的附加刑。根据《刑法》第 34 条和第 35 条的规定,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练一练】

  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

  A. 没有选举权

  B. 停止行使选举权

  C. 可以行使选举权

  D. 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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