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2)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 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练一练】
5.下列发文字号正确的是( )
A.﹝2015﹞×政 3 号
B.×发﹝2015﹞第 3 号
C.×[2015]4 号
D.×﹝2015﹞1 号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2.5 的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因此,选择 D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