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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宁夏事业单位公基常识:行政法之行政复议的范围

网络 | 2024-09-1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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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宁夏华图带领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行政法之行政复议机关”的相关知识点。

  一、一般情况

  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2、省部级单位:原机关。(不服可起诉或申请国务院裁决,但裁决终局)

  3、省级以下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

  4、中央垂直领导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金融、外汇管理、国安、税务)

  5、多个行政机关:共同上一级机关。(复议机关是同级政府或共同上级主管部门)

  二、特殊情形

  1、政府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2、部门派出机构: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

  3、被授权的组织: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4、被撤销的机关:其职权继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三、知识链接

  1、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3、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刷题巩固

  【列题1】(单选))A省B市C县工商局以该县某企业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对其作出罚款4万元的决定,该企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有关本案的复议机关,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复议机关可以是C县人民政府

  B.复议机关可以是B市工商局

  C.行政复议机关不可以是B市人民政府

  D.复议机关可以是A省工商局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C项说法正确,D项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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