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2024 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的 通知》要求,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齐美超等11人符合本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转任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 2024年11月12日至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信或来电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 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转任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遴选资格。
来信请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邮编:75300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邮编:753000)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举报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0951-6377071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0951-6377076
接受电话举报时间为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nxfy.gov.cn/xwzx/2018fyzx/202411/t20241112_5020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