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2025公安岗笔试知识点:治安案件的具体流程
受案阶段 | |||||
案件来源 | 报案、控告、举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 | ||||
受理 | 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 ||||
受理后 | (1)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立即进行调查; | ||||
(2)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 |||||
调查阶段 | |||||
传唤 | 1.传唤对象:违法行为人。(证人、受害人不可传唤) | ||||
2.原则上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证方式 | |||||
3.现场发现违法,可口头传唤(要注明) | |||||
4.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 |||||
询问 | 1.不超过8小时(可能适用拘留的不超过24小时) | ||||
检查 | 1.对象: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 | ||||
2.原则:2人、2证,应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 | |||||
3.例外:2人、1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 |||||
4.特殊情况:必须2人、2证,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 |||||
5.检查妇女身体必须是女性工作人员 | |||||
决定阶段 | |||||
决定主体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2.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
折抵 |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 ||||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的告知义务 | 1.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3.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4.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 ||||
决定程序 |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 |||
一般程序 | 执法主体:2人及以上执法人员; 决定主体:不能当场决定,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后决定。 | ||||
简易程序 | 1.一人执行、当场决定。适用情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 3.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 ||||
听证程序 |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 ||||
执行 | 罚款的执行 |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注意: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
送达执行 |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 ||||
★注意: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