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
【名词详解】
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企业组织(如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事业组织(如公办高校)、部分社会团体(如作家协会、工会、妇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
注意:非政府组织可以根据授权获得行政主体资格,这里必须是授权,仅仅委托不产生主体资格的取得。
注:消费者协会、个人、物业等不属于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