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定向特邀、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用以下10名人员担任泾源县行政执法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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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泾源县司法局举报。
来信请寄:司法局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滨河路福馨苑南门东边100米处);
邮政编码:756400;
举报电话:0954-2854456;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泾源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1日
原文标题: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人选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nxjy.gov.cn/xwzx/gsgg/202502/t20250221_4832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