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受教育权的具体内涵是( )。
A.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B.学生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C.学生有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和获助学金的权利
D.学生有毕业或结业时获得学位证书、学位证的权利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受教育权包括:(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 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其中,学生的受教育权利的基本内涵是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故本题选 A。